| 代码 | 名称 | 当前价 | 涨跌幅 | 最高价 | 最低价 | 成交量(万) |
|---|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工信部联安全函〔2025〕335号) 。自2026年1月1日起,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亚硫酰氯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无需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其他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审批手续。
锂亚硫酰氯电池是以亚硫酰氯为正极活性材料和电解液的一次性消费锂电池,广泛应用于智能仪器仪表 、医疗器械、科研仪器等产品。此次优化监管措施有利于监控化学品监管措施与国际接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增强国际竞争力,助力锂亚硫酰氯电池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
全文三部门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为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亚硫酰氯(化学文摘社登记号:7719-09-7)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
二 、优化监管措施
(一)上述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亚硫酰氯含量少 ,且拆解困难,难以通过拆解反向提取亚硫酰氯,扩散风险极低 ,不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的管理范围,不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监控化学品项下的管控物项,无需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
(二)上述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 ,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时,应当在报关单规格型号中如实申报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亚硫酰氯灌装含量。
三、其他情况
(一)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因其他监管要求需要办理进出口审批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未列入适用范围的其他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 ,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规定管理,办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核准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三)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和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 ,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监管措施 。
配资论坛登录入口官网:股票正规的杠杆平台-美方宣布撤销中国留学生签证 我使馆:已提出严正交涉
股市配资开户:配资114平台登录入口-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 阿斯麦股价大跌
加杠杆炒股的平台:配资114平台登录入口-又一百亿A股大动作!仕佳光子拟购买福可喜玛部分股权 股票复牌
股市加杠杆:a股杠杆平台-最高年销1588亿!一图遍览中国连锁Top20
国内十大杠杆炒股平台:配资实盘网上配资炒股-重磅利好!19项措施扩大服务消费 9部门发文
在线股票配资:配资114平台登录入口-据悉以色列准备袭击伊核设施 WTI原油大涨、黄金重回3300美元关口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